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 (記者 羅沙、吳晶晶)正在舉行的兩院院士大會分別審議章程修訂案,將對院士遴選、管理等體制機制進行改革。作為我國科學界的“塔尖”,院士制度改革有望讓院士身份回歸學術和榮譽,繼而牽一發動全身,激發科技創新活力。
  如果說我國科研體制是一座金字塔,院士就是名副其實的“塔尖”。然而近年來,院士遴選受非學術因素干擾、院士稱號功利屬性增多等問題備受公眾質疑。一些院士“拉票造假”“勸而不退”現象,使院士群體頻頻陷入輿論漩渦,讓“院士”這塊金字招牌蒙上灰塵。
  “塔尖”出了問題,帶來的是人們對院士群體素質的懷疑,進而損害科研工作者特別是青年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院士制度後,兩院分別對各自章程進行修改,可以說正當其時。
  改革院士制度,就是要突出學術導向,完善遴選機制、學科佈局、年齡結構、兼職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更好發揮廣大院士的科研帶頭作用,發現和培養拔尖的中青年科技人才。
  科技創新最關鍵的因素是人。院士制度只有全面拆除利益和行政藩籬,才能讓最高學術殿堂保持合理的人才流動,為富有創新精神的人才創造良好成長環境。只有擁有一大批創新性青年人才,我國科技發展才有希望,國家創新才有活力。
  院士制度改革的意義絕不僅限於院士制度本身。人們期待,院士制度進一步完善能夠成為“點火系”,點燃科技創新的新引擎,進而帶動各級科研人才梯隊建設,提升全社會學術風氣,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原標題:評論:用院士制度改革為科技創新“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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