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劉志月
  □本報通訊員宋建彬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路上的樓房發售不久,就出現了同一套房子一下子冒出兩個房主,有的甚至出現多個房主的情況。更讓房主們吃驚的是,開發該樓盤項目的公司老總汪某“人間蒸發”了。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汪某涉嫌吸收公眾存款達1.6億元人民幣。2013年8月27日,汪某在武漢市落網。目前,該案已偵結。
  警方透露,在本次偵破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涉及8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額創下了十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之最。近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公佈了此案的偵破詳情。
  2012年5月,十堰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樓盤開始對外發售。劉玉與該公司董事長汪某是老鄉,平時兩人感情不錯,劉玉不僅從汪手上花74萬元買了一套房子,還借給他130萬元,連借條都沒打。後經朋友提醒,才補了借條。
  2013年8月9日開始,汪某便手機關機,杳無音訊,更讓劉玉沒想到的是,他準備去裝修房子時,發現他從汪某手中買的那套房已有人住。事後他才知道,房子被汪某一房多賣。
  聯繫不上汪某的還有十堰某典當有限公司總經理方波。2013年2月6日和3月8日,汪某主動找到方波,向他借款500萬元,承諾以樓盤商住樓13套房產作為抵押,並簽訂了13份《商品房銷售合同》。可到了同年7月,方波卻發現汪某抵押給他的13套房屋以簽訂銷售房產合同的方式,重覆出售給他人。隨後,方波就再也聯繫不上汪某了。
  意識到可能被騙,2013年8月6日,方波向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經偵大隊報警。同年8月13日,茅箭分局經偵大隊對該案立案偵查後,迅速成立專班。8月27日,警方在武漢市江漢區一旅館內將汪某抓獲。
  經警方近半年的努力,汪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1.6億元的事實被一一鎖定。
  警方介紹,汪某最早在十堰市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做銷售,由於比較勤奮,加之頭腦聰明,很快從眾多售樓員中脫穎而出,也逐漸瞭解到房地產行業的一些內部操作程序。
  2008年左右,正是十堰市房地產行業風聲水起的時候,汪某看準機會,決定自己創業。沒錢怎麼辦?汪某憑著在房地產公司多年的銷售經驗和眾多的客戶資源,決定以民間借款的方式進行資金運作。
  2011年4月,汪某看準了十堰市北京路地塊的發展前景,便用2700多萬元將涉案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和該公司位於北京路的商業地皮購買到手。隨後,汪某便開始建築該樓盤,由於蓋樓需要大量資金,加上前期購地皮和房產公司,汪某資金鏈出現斷裂。
  經過思索,汪某決定採取口口相傳等方式,以該商住樓房產作為抵押,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並以提供較高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方波、劉玉等多人公眾存款近1.6億元。
  警方查明,汪某之所以有這麼大的資金黑洞,是由於他後期借貸的資金都是還前期高額的利息。在汪某的利息“清單”中,民警查明,其一般借貸的利息都在月利5分左右,有的甚至達到0.1元/月。目前,汪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原標題:十堰樓盤一房多賣牽出1.6億非法吸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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